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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缔缘就两球员拒随队参加全运会发布声明:申花涉嫌违约

发布于 2021-02-02 17:28

  

 针对此前金顺凯、朱启文两名由珂缔缘培养、现效力于上海申花的球员拒绝履行约定代表江苏参加全运会一事,江苏中南珂缔缘俱乐部发布官方声明称,上海绿地申花在明知道这两名球员根据转会协议,全运会资格代表江苏的情况下,还涉嫌违约让他们签署了代表上海参赛的《第十四全运会足球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声明全文如下:

  

事由缘起

  

2020年11月9日,中国扬州大运河城市足球精英邀请赛如期开打,珂缔缘连战连捷闯入决赛,在与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冠亚军之战中,中南珂缔缘以4-3的比分战胜对手,并以全胜战绩夺得本次邀请赛冠军。

  

这个含金量十足的冠军为我们带来了一个可以为省争光的机会!中南珂缔缘足球俱乐部被委以重任,授命俱乐部以2003年龄段队伍为班底组建全运队伍,届时代表江苏参加2021年9月份在陕西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运会)足球项目男子U18组别的比赛。

  

接到命令后,我俱乐部认真对待上级安排,立即着手开始组队备战任务。其中在征召金顺凯、朱启文两名球员时遭遇了重重阻碍。

  

征调受阻

  

金顺凯于2011年5月28日与我俱乐部签订培训协议,朱启文于2012年6月30日与我俱乐部签订培训协议。两名球员于2017年5月27日转会至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我俱乐部分别培养两名球员6年和5年。

  

根据转会协议第五条约定,球员在转会至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后,球员的全运会、青运会及省运动会代表资格归属江苏省所有,包括初赛、预赛、复赛和决赛。

  

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1月22日,我俱乐部将征调函通过传真的形式发送至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

  

2021年1月24日,我俱乐部指派工作人员前往上海与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相关负责人及家长面谈;

  

2021年1月25日,我俱乐部通过邮件形式将征调函发送至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相关负责人邮箱。

  

在数次征调后,我俱乐部接收到申花方面的回复:现在不是申花不放人,而是球员家长和球员本人不愿代表江苏参加U18组别全运会比赛,想代表上海U20组别参加全运会,并由上海市足协转给江苏省足协两份格式一样已由球员本人签署的声明。

  

我们都知道任何足球俱乐部都拥有俱乐部签约球员的所有足球权力。

  

上海绿地申花把不愿履行转会协议里约定的“全运会资格属于江苏”这一重要条件的责任推给球员家长及球员本人,并表示是球员本人不愿签署《第十四全运会足球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与此同时,上海绿地申花在明知道这两名球员根据转会协议,全运会资格代表江苏的情况下,还涉嫌违约让他们签署了代表上海参赛的《第十四全运会足球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我方声明

  

其一:协议签署便具备法律效应,两名球员的转会协议中已明文规定球员全运会资格代表江苏这一无法辩驳的内容。无论两名球员个人意愿如何,都不能凌驾于用于约束协议的法律效应之上!更何况,这两名球员现在是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的球员,申花对这两名球员的相关足球行为拥有绝对控制权,申花足球俱乐部涉嫌在知道协议内容的前提下主动要求这两名全运会资格属于江苏的球员签署声明和代表上海参赛的《第十四全运会足球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甚至企图把责任推卸给球员与球员家长。这些做法,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的角度,都是非常不可取的!

  

其二:两名球员自与我俱乐部签订培训协议以来,我俱乐部倾心培养其5、6年。“做好人、读好书、踢好球”,是我俱乐部的理念,无论他们现在是否还对我俱乐部抱有感情,我俱乐部作为长时间以来成功培养他们的来自江苏的足球俱乐部,都始终对他们报以感情和祝福,并盼望着他们能够早日为国效力,而不是申花俱乐部用于涉嫌违约的挡箭牌。

  

其三: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在明知协议内容为这两名球员的全运会代表资格属于江苏的情况下无视协议,涉嫌主动去向球员及球员家长沟通游说,出现了与转会协议没有任何关系的球员签署声明。这种行为完全是推诿扯皮,混淆视听!

  

其四:上海作为中国最要的对外窗口,契约精神也应包含在城市精神中。早在2011年11月,中共上海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就提出要结合上海历史文化积淀和现阶段发展实际,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因此我俱乐部呼吁上海足协与我们一起来抵制这种不遵守契约精神的行为!

  

其五:针对全运会运动员代表资格问题,上海市足协给江苏省足协的回复函的反馈内容中“中国足协注重运动员自主意愿”这一原则没有问题,我俱乐部也支持和拥护。我俱乐部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中国足球培养优秀球员,一直积极响应足协号召,维护足协各项政策法令,并在足协授权范围内与球员签订相关合法合规的协议。但我俱乐部也认为任何行为、意愿或者小聪明都不能凌驾于法律的约束之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国内外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诚信的重要性,为诚信在社会生活、外交关系和时代价值上的体现开启了多维视野,提供了基本遵循。

  

无信不立,在这一重要指导下我俱乐部提出了以上五条声明,如有不妥之处还请指正,我俱乐部愿随时积极配合申花俱乐部按照协议协助江苏全运会球员征调事宜,望申花俱乐部履行协议,共同为中国足球运动的各方面发展、进步做出应有的表率与努力。

  

此前,上海申花官方微博曾发布了一份律师授权声明称,《中国足球青训2021年第一案:上海申花涉嫌违约,拒绝放球员履约为江苏全运队效力》相关报道一文为不实文章,并严重侵害申花俱乐部名誉。

  

律师声明如下:

  

针对该文章,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下简称“申花俱乐部”】现授权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一、全运会足球比赛作为全国相应年龄段最高水平的足球赛事,申花俱乐部历来支持所属球员代表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参加该项赛事;

  

二、球员的全运会参赛资格认定,系由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足球协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的相关参赛注册要求决定,和俱乐部无关;

  

三、据申花俱乐部了解,江苏省足球协会,确实发文至上海市足球协会,拟征调二名球员代表江苏省,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足球项目男子18岁以下年龄组集训及比赛;

  

四、据申花俱乐部了解,上海市足球协会,已经依据中国足协下发的《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运动员注册、交流及代表资格确定的通知》,回复了江苏省足球协会;

  

五、申花俱乐部不存在所谓“涉嫌违约,拒绝放球员履约为江苏全运队效力”的行为。

  

申花足球俱乐部认为,该文章已经涉嫌侵害申花足球俱乐部名誉,现授权律师向网络用户“苗原Mark”,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北京某科技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即“新浪微博”的运营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要求网络用户“苗原Mark”立即停止传播不实信息,立即删除相关文章,消除影响,并在相关手机APP及网站就此文章,向申花俱乐部道歉;

  

2、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在相关手机 APP及网站,删除该文章;

  

我们将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回复,决定后续是否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申花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我们不得不将向相关方提起诉讼。

  

 

  来源:虎扑珂缔缘就两球员拒随队参加全运会发布声明:申花涉嫌违约